利未記 6:1

1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:

利未記 6:1 Meaning and Commentary

Leviticus 6:1

And the Lord spake unto Moses
Continuing his speech with him, for the same law of the trespass offering is still discoursed of, only with respect to different persons:

saying:
as follows.

利未記 6:1 In-Context

1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:
2 若 有 人 犯 罪 , 干 犯 耶 和 華 , 在 鄰 舍 交 付 他 的 物 上 , 或 是 在 交 易 上 行 了 詭 詐 , 或 是 搶 奪 人 的 財 物 , 或 是 欺 壓 鄰 舍 ,
3 或 是 在 撿 了 遺 失 的 物 上 行 了 詭 詐 , 說 謊 起 誓 , 在 這 一 切 的 事 上 犯 了 甚 麼 罪 ;
4 他 既 犯 了 罪 , 有 了 過 犯 , 就 要 歸 還 他 所 搶 奪 的 , 或 是 因 欺 壓 所 得 的 , 或 是 人 交 付 他 的 , 或 是 人 遺 失 他 所 撿 的 物 ,
5 或 是 他 因 甚 麼 物 起 了 假 誓 , 就 要 如 數 歸 還 ,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在 查 出 他 有 罪 的 日 子 要 交 還 本 主 。
Public Domai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