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7:48

48 第 七 日 來 獻 的 是 以 法 蓮 子 孫 的 首 領 、 亞 米 忽 的 兒 子 以 利 沙 瑪 。

民數記 7:48 Meaning and Commentary

Numbers 7:48

On the seventh day Elishama the son of Ammihud, prince of the
children of Ephraim, [offered].
] See ( Numbers 1:10 ) ( 2:18 ) .

民數記 7:48 In-Context

46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;
47 兩 隻 公 牛 , 五 隻 公 綿 羊 , 五 隻 公 山 羊 , 五 隻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作 平 安 祭 。 這 是 丟 珥 的 兒 子 以 利 雅 薩 的 供 物 。
48 第 七 日 來 獻 的 是 以 法 蓮 子 孫 的 首 領 、 亞 米 忽 的 兒 子 以 利 沙 瑪 。
49 他 的 供 物 是 : 一 個 銀 盤 子 , 重 一 百 三 十 舍 客 勒 , 一 個 銀 碗 , 重 七 十 舍 客 勒 , 都 是 按 聖 所 的 平 , 也 都 盛 滿 了 調 油 的 細 麵 作 素 祭 ;
50 一 個 金 盂 , 重 十 舍 客 勒 , 盛 滿 了 香 ;
Public Domain